3月10日,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城區(qū)對我縣未按照要求懸掛車牌號、沒有取得相關車輛駕駛證的非標電動代步車進行整治。
行動中,執(zhí)勤人員采取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,共拖移查扣各類非標電動車共計十余輛。
近年來,以低速三、四輪電動車為主的老年代步車活躍在城區(qū)的主次干道。因為其價格低、車輛體積小、便于操作駕駛,受到很多婦女和老年人的喜愛。但因此帶來的安全隱患不容忽視,部分車輛質量存在問題,部分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不強,經(jīng)常發(fā)生闖紅燈、逆行等違法行為。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法制宣傳科阮瑩提醒,根據(jù)交通安全法相關規(guī)定,機動車未懸掛(規(guī)定)號牌,未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,不得上路行駛。近期,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將不定期對非標三輪 、四輪電動車開展集中整治行動,請廣大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規(guī)則,樹立良好的交通意識。
針對當前電動車如何上牌照等問題,記者來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進行了解。
據(jù)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所長劉英介紹,目前電動車分為國標和非標兩種,符合國標的電動車車主可以帶齊本人身份證、車輛合格證、發(fā)票、保險以及稅務機關開具的免稅證明五樣資料,將車開來車管所進行常規(guī)查驗,即可上新能源牌照,可正常上路行駛。非標電動車不符合國家登記要求,不能上牌照,也禁止上路行駛。車管所呼吁大家購買國標電動車,并承諾工作日內(nèi),在手續(xù)齊全的條件下一小時登記上牌。
(融媒體記者:涂煒 編輯:張新 審核:黃炎 終審:羅春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