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有效保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,做好家事審判“后半篇文章”,近日,縣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團隊對一起殘疾人撫養(yǎng)糾紛案件進行上門走訪,充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。
案情簡介:
李紅(化名)系多重殘疾(肢體及言語),殘疾等級為一級,無獨立生活能力,需要長期護理照顧。在父母離異后,李紅一直跟隨母親生活。隨著李紅的母親年紀增長,加之收入有限,物價上漲等原因,李紅訴至英山法院,要求其父李某增加每月的撫養(yǎng)費用。
法官說法:
撫養(yǎng)費糾紛中子女為殘疾人,系弱勢群體,其合法權益應受到社會的重視和法律的保護。法官認為,李紅雖已成年,但無勞動能力,亦不能獨立生活,李某作為父親,應當依法承擔支付撫養(yǎng)費的義務,該義務不因婚姻關系的解除而改變。
回訪情況:
回訪過程中,承辦法官實地查看李紅的居住環(huán)境和生活物資儲備后,仔細詢問了李紅的生活及健康狀況,協(xié)助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。
司法為民,步履不停。英山法院將大力推進“家事調解+糾紛回訪”的家事審判機制,傾司法之力守護婦女兒童、殘疾人和老年人等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,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家事糾紛中的司法關懷,不斷涵養(yǎng)和弘揚良好家風、文明鄉(xiāng)風和淳樸民風。
(通訊員:吳衍 胡序永 編輯:胡共鳴 審核:黃炎 終審:段山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