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進一步規(guī)范我縣道路旅客運輸市場秩序,有效預防和控制疫情,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,保障從業(yè)人員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和疫情防控相關要求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由公安、交運部門聯(lián)合執(zhí)法,對全縣范圍內未取得道路運輸經(jīng)營許可非法從事道路旅客運輸、以及違反法律、法規(guī)從事客運經(jīng)營的行為,進行嚴厲查處和打擊。
二、嚴厲打擊客運站場、醫(yī)院周邊等人流密集區(qū)域利用私家車、電瓶車、代步車等交通工具,非法從事旅客運輸?shù)男袨椤?/span>
三、疫情防控期間,依據(jù)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從嚴管控網(wǎng)約出租車、順風車和返英私家車。網(wǎng)約出租車未經(jīng)復工許可,不得擅自開展道路旅客運輸;順風車在疫情結束前不得從事拼車運輸;境外返回英山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入境管理和疫情防控相關規(guī)定,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組織點對點接送,并按要求落實防控措施。
四、嚴厲查處和打擊有組織的“黑車”營運團伙,打擊非法營運的牽頭者和組織者,并依法取締非法調度配客的中介組織;依法打擊欺行霸市、帶有黑(惡)勢力性質的非法營運組織和擾亂市場營運秩序的行為,對涉及刑事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五、對阻礙執(zhí)法人員依法執(zhí)行公務,以及組織“黑車”車主非法集會、煽動鬧事的組織者、策劃者,公安機關將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予以從嚴處理,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六、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應充分認識打擊“黑車”非法營運的重要性、緊迫性,提高自我保護意識,自覺抵制各類非法載客的“黑車”,確保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。
七、本公告所稱“黑車”是指沒有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(jīng)營資質,從事有償服務實施非法營運的車輛(包括:大中型客車、商務車、轎車、摩托車、電瓶車、殘疾人代步車、三輪車等車輛)。
舉報電話:0713—3616800(縣公安局)、0713—7062951(縣交運局)
英山縣交通運輸局 英山縣公安局
2020年3月30日
請輸入驗證碼